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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涉县一辅警驾驶无牌车 罚款200元记12分

来源:涉县交警编辑:保存2019-05-09 08: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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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5日17时40分许,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辅警赵某某在非工作时间驾驶一辆无牌(临时号牌过期)白色广汽传祺轿车行驶到迎春街滨河市场路段时,被群众拦截,指控其身为警务人员驾驶无号牌车辆,并用手机将其临时号牌过期、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在网上曝光,导致涉警舆情当天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当日,城区中队对辅警赵某某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对其未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

  2019年5月7日,经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对赵某某同志作出以下处理:

  1、辅警赵某某立即停止工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大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调离其执法岗位。

  2、责令城区中队负责人向大队作出深刻检查,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素质提升整顿活动。

  经过本次事件,涉县交警大队切实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深刻吸取教训,今后要继续强化队伍管理,特别加强对全体交警工作8小时以外的监督,确保队伍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执勤执法工作进行广泛的监督,对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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