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康正方介绍,这只猫头鹰是在龙西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外墙发现的,由于受伤飞行十分困难,就把它抱家中后,马上联系了县森林公安局。通过森林民警辨认,该“鸟”名叫“枭”是猫头鹰的一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增强这只猫头鹰野外独立生存能力,民警将其带回单位体检和进一步救护,确保它健康起飞,达到放生条件。
近年来,随着绿美涉县攻坚行动持续推进,涉县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猫头鹰等鸟类和其它野生动物也随之增多。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森林公安局一方面开展系列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加入野生动物保护行列,出现了许多主动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的自觉行动,促进了涉县生态环境越来越和谐。
本台记者:赵书霞/樊爱贵
来源:涉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