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县政府批准,曲周县交警大队连日在主城区道路增设了道路交通护栏,安装中央护栏是为了实现安全畅通文明交通环境。可是,昨晚一夜之间,县城龙湖公园北门前道路护栏遭“人为破坏”,被连片推到。见状,晨练的市民感到非常痛心。
7月7日清晨,群众向交警大队报称:新华路上龙湖公园北门前大片道路隔离护栏倒后“躺”在路中间。接报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并了解情况。昨天护栏还完好无损,一夜之间300多米长的的护栏连片倒下,且没有被车辆撞击痕迹,显然是人为毁坏。
交通隔离护栏是道路交通标志,对区分车辆通行质量,确保人们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起到重要作用。这次护栏被损坏事件,遭到社会以及群众强烈谴责。目前,已经向派出所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将会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望广大市民爱护交通标志标线,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共同营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