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杜女士在曲周县某商场一羽绒服专卖柜台购买了一件价值600元的羽绒服,穿了几个月后,杜女士发现购买的羽绒服出现严重钻绒,怀疑其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换。起初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100元,消费者杜女士也同意,但之后商家以负责人外出为由,拖延至今不予解决,杜女士无奈之下,才向有关部门投诉。
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城分局接到消费者杜女士投诉后,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查看发现,杜女士购买的羽绒服确实存在钻绒等质量问题,但羽绒服已经穿过,尤其是领子部分有明显磨损。对此,执法人员联系到该商家,商家以消费者穿的时间过长,卖出去距今已近半年时间为由,不予退换。执法人员又耐心地向商家讲解相关规定。最终,商家表示愿意退还消费者羽绒服价款的一半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