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道两侧车辆停放管理的
通 告
广大车主:
为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控制传染源,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卡口进出车辆人员管控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国道两侧车辆停放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车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方停放。我县境内106国道、514国道路两侧不准停放任何车辆。
二、对违规停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第二次予以100元罚款;第三次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三、特殊时期,需要全民联防联控,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出一份力,请广大车主朋友积极配合,正确停放车辆。
邱县交警大队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