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系列的广发宣传发动,我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春节期间,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月25日(大年初一)三人因燃放鞭炮被邱县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凌晨5时许,新马头镇北孝固村张某因在其房后燃放鞭炮被行政拘留。
1月25日零时许,邱城镇北街村孙某在其门市燃放鞭炮被行政拘留。
1月25日凌晨2时许,梁二庄镇靳兴平村陈某因在自家院内燃放鞭炮被行政拘留。
邱县公安将持续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特别是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共同维护蓝天白云,共建文明和谐美好家园。
(邱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