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开始
邱县启动“蛋奶工程”
90所义务教育学校
有学籍的在校生
约16117名享受课间加餐
学生们每人每天免费
能领到一盒牛奶和一个鸡蛋
为切实改善全县农村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冀教财〔2019〕9号)文件精神,邱县决定从2019年秋季开始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都有哪些学校享受这个政策的呢?
实施范围: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小学生(包括农村民办学校小学生,不含在县政府驻地学校就读学生,不含小学附属幼儿园和教学点学前教育阶段的幼儿)。政策解读:不含县政府驻地镇就读学生是指不含县城学校学生,具体实施学校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我县县城学校的范围界定为县直小学和县城民办学校,具体包括邱县实验小学、邱县第二实验小学、邱县第二中学附属小学、邱县明德小学、邱县东方小学、邱县特殊教育学校等公办小学和奥博学校、新向阳学校、新城小学、高第学校等民办学校。
补助的标准是什么?假期还补助吗?
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天2.5元(一盒牛奶、一个鸡蛋),按照学生全年在校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寒暑假)200天计算,每生每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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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关注的采购来源
“营养改善计划”将按照“政府主导,教育负责,企业配送,学校实施”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在采购方面:公开招投标采购。所需的牛奶和鸡蛋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牛奶必须为学生奶专用包装,牛奶的供货商必须是取得学生奶生产资质的厂家,必须无偿提供牛奶加热设施给学校使用;供应学校的鸡蛋必须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产品,鸡蛋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无偿提供鸡蛋蒸煮加热设施给学校使用。
你所关注的食品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监管“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抽检,教育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对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要加强监管。县教育体育局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签订责任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与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设备清洁等环节的日常管理。
你所关注的储存安全
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专门设置食品原料储藏室、加工间等,配足配齐防盗门窗、监控、防鼠台、置物架、灭蚊灯、灭火器等设备设施,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打好硬件基础。
你所关注的最后一公里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操作员。学校营养餐管理员、操作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学校炊管人员专业知识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营养餐工作。同时,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
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99361
监督举报邮箱qxjtjfpb@163.com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的爱心、民心、幸福工程,增强了孩子们的体质,促进了孩子们健康成长,是党和政府关心青少年健康的重大举措。它使我们感受到国家对我们的关怀、关心,它更激励了我们的爱国之心,并且使我们慢慢学会了:感恩社会,感激一切的来之不易!
(邱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