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微信公众号不能光靠吸引眼球来提高关注度。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将负刑事责任,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将面临“牢狱之灾”。
5月17日,“邱县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邱县新城街路口:女子遭丈夫当街暴打,4岁儿子的举动震惊所有邱县人!》信息,经调查为虚假信息,给全县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经核实取证后,邱县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对“邱县在线”运营人王某进行约谈训诫。
公安部门表示,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情节将进行治安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自媒体运营者,自觉遵守“互联网七条底线”、“微信十条”等相关规定,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严禁以“标题党”吸引眼球,混淆视听,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同时,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希望广大网友对发布、传播虚假不良信息的自媒体进行监督举报,我们将依法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0310—8369897。邮箱:qxwlbgs@163.com
中共邱县县委宣传部
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