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县第二幼儿园教学楼项目位于邱县合义路东,实验中学西校区运动场西侧。经现场实地卫星定位测量,该项目距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最近的重大危险源(甲醇储罐区)为205.94米。2011年我市环保局批复《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氨醇扩能改造、2×5万吨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米,在此范围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经该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该项目选址不符合10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存有安全隐患,现责令停止建设,另行选址。(吕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