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1日11时,临漳县公安局接到临漳某公司经理韩某报警称:自己车内用于结算工人工资的40万元现金不见了,怀疑被盗。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长张艇牵头、城区刑警中队民警为骨干的专案小组,对该案展开调查。
经初步侦查,车辆未有明显损坏痕迹。
韩某于3月7日将现金放入车内,到3月11日上午11时发现现金不见。这期间韩某多次换乘车辆,多人在车内频繁取过东西,且到过邯郸市区、临漳县政府机关、工地、银行、公司、住宅等地。时间点、路线及人员都较为复杂,为排查带来极大难度。
专案民警反复仔细查看韩某行车路线中的所有录像,发现3月11日上午韩某曾驾驶另一辆大众牌车到过临漳县书香佳苑小区,在接电话过程中将装有40万现金的黑色袋子遗留在停车位后,直径驾车离开小区。
专案民警立即对书香佳苑小区展开调查,联系物业人员,排查相关人员,最终于3月12日上午成功找到并返还韩某遗失的40万元现金。
拿到失而复得的现金,韩某十分激动:“这些钱都是俺公司员工开工资用的,是员工的血汗钱啊!我代表公司,代表59名员工感谢你们!”。
至此,县公安局从接警到破案仅用了不到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