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上午,在邯郸临漳县种菜的河南省南乐县人刘国涛给中原商报社“问政邯郸”记者打电话说:他在临漳县临漳镇北环路污水处理厂西侧种植的30亩西蓝花,10月15日下午被当地村民哄抢了。
30亩西蓝花遭哄抢
24日下午“问政邯郸”记者赶到临漳,见到了反映问题的刘国涛,他说:“我今年在临漳县临漳镇北环路污水处理厂西侧种了35亩西蓝花,有30亩西蓝花已经成熟了。10月15日下午遭到临漳镇北关村40多名村民哄抢。”
据刘国涛介绍:当时他赶到现场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路边停着几十辆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地里30多人拿着口袋,砍下菜花就往口袋里装。当时现场很混乱,他根本就控制不了局面,他也吓傻了,朋友帮他报了警。有些村民听到报警了,就把西蓝花装上车跑了。
刘国涛说:“民警来了后带走6个人,扣了6辆电动车,当天晚上不知什么原因派出所把人都给放了。我还向民警提供了一些当日哄抢西蓝花人的视频。今天(24日)都9天了,临漳镇派出所也没给我个说法。”
估算损失在10万元以上
当日下午,记者在刘国涛种西蓝花的地里看到,现场一片狼藉,西蓝花已经被收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都是西蓝花叶子。
据刘国涛说,他在临漳县临漳镇北环路污水处理厂西侧一共种植了35亩西蓝花,15日下午被临漳镇北关村村民哄抢的是一块30亩地的西蓝花,另一块5亩地的西蓝花因还没有成熟,才免遭哄抢。
刘国涛对记者说:“被哄抢的这30亩西蓝花今年已投入了8万余元。如果不遭哄抢的话,按每亩采摘3000斤,每斤批发1.5元,收入最少在12万元,现在一点收入也没有了,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我现在是欲哭无泪,全完了。我一个外地人真的不容易,谁来帮帮我!”
派出所对此事的回应
25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临漳县临漳镇派出所李所长,据李所长介绍:10月15日下午,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几分钟民警就赶到了现场,发现地里有5、6个人,没有发现刘国涛所说的几十人的“哄抢”场面。民警将这几个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询问情况,这几个人说是听别人说地里的菜花不要了,才去地里装些菜花自己吃的。几位村民在地里装的这些西蓝花总价值不足200元。由于这几个嫌疑人年纪都比较大,其中一位老人,当天在派出所还发病了,他们还叫来了救护车。为了不发生其它意外,民警让这几个嫌疑人都写了保证书,保证随叫随到,当天晚上就让这几位嫌疑人先回家了。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之中。
希望哄抢者能赔偿经济损失
北京德和衡(邯郸)律师事务所魏国栋律师认为:村民的这种聚众哄抢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聚众哄抢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对其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按照被哄抢财物的价值及结合其他情节可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本事件,公安机关应及时委托专门鉴定机构对刘先生的损失进行鉴定,如果损失达到或超过聚众哄抢罪的立案标准,应该对本次哄抢事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问政邯郸”记者采访时,刘国涛心事重重地告诉记者,事情已经发生了,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请有关部门能帮帮他,尽快能对他的损失进行一下评估,希望参与哄抢的村民能赔偿他一定的经济损失,他将不胜感谢。
来源:中原商报微信(zysb_wx)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