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烟必查
有火必罚
有灰必究
为堵疏结合、多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去年以来河北省各地加快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在4336个点位建设安装了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已实现了涉农区域全覆盖。
目前河北省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可视化智能监控平台,设置专人24小时值守。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巡航,对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控。发现火情迅速准确定位,并在5分钟内交办给网格责任人员,确保处置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到达。
该系统有效解决了以往对露天焚烧排查难、处置慢、取证难、行政成本高的问题,发现和处理问题的效率明显提升。对于发现的露天焚烧问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提供的视频、影像等资料,可迅速找到相关嫌疑人,还原事实,实现精准打击。
违法露天焚烧的后果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决定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决定有关规定,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已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处罚的除外。
露天禁烧 人人有责
来源:云端临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