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刘某春、刘双某从事树木买卖,雇用刘喜林的妻子杨凤云从事修树枝工作,2016年1月,温某等三人在锯树时,倒下的树将杨凤云砸伤,造成其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为治病,家中的积蓄花光了,又外借十几万元用于救治杨凤云。温某等三人仅支付了一小部分费用。后杨凤云及家人向临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温某、刘某春、刘双某三人与杨凤云形成雇佣关系,三人赔偿杨凤云各项损失7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1月,杨凤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到执行局后,承办人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快速行动,第一时间向温某等三名被申请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同时还对温某等三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冻结。面对杨凤云的病情,刘喜林无助的眼神,执行人员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该案执结到位,坚决不让法律打白条,不让当事人对司法失去信任。承办人员王彬先后十几次到温某等三人的家中进行调查、做工作、释法讲理,严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并站在情理的角度做三人的思想工作。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5月23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温某、刘某春等三人分期给付赔偿款,5月31日上午温某、刘某春、刘双某将凑齐的首批赔偿款18万元交到了法院,当天下午,执行人员就将该赔偿款立即兑现给杨凤云的家人,剩余的赔偿款将于近期到位。领到赔偿款的那一刻,老实憨厚的刘喜林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