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鸡泽县公安局接电信网络诈骗线索称,廖某某(男,鸡泽县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
接报后,鸡泽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线索核实、侦破工作,并将嫌疑人廖某某依法传唤至鸡泽县公安局。经查, 2020年1月26日至27日,嫌疑人廖某某通过网络购买两个QQ号码,并在网络上向“洗钱人”购买“收钱二维码”,商定五五分成。该廖某利用购买的QQ号码在群里发布消息,称自己过生日庆祝,发100元返500元。随后,有人在群里回复要参加活动。互加好友后,通过私聊并向受害人转发“收钱二维码”,先后诈骗受害人6131元。“洗钱人”将收到的诈骗款中的3000元通过微信面对面红包转给嫌疑人廖某某。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段某某、段某、张某某利用同样方式实施了多起诈骗。民警果断出击,一举将嫌疑人段某某、段某、张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廖某某、段某某、段某、张某某均如实交代了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诈骗如戏,全靠演技。
骗子的诈骗方式五花八门,
层出不穷,不要害怕,
蜀黍教你见招拆招!
NO.1 不轻信
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
NO.2 不透露
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NO.3 不转账
不管对方如何忽悠、恐吓,坚决做到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NO.4 不点链接
在登录银行等重要网站时,养成核实网站域名网址的习惯,不可轻信那些看上去和官方网站长的一模一样的钓鱼网站。
NO.5 不透漏验证码
银行、支付宝等发来的“短信验证码”都是非常隐秘的隐私信息,不要向任何人和机构透漏短信验证码。
(鸡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