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日上午10时许,鸡泽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金鸡大街东侧县重点项目“商贸综合体”施工现场有人故意破坏打围墙用的水泥底座。
接到报警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党委安排部署下,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黄帅旗调集城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城关所、吴官营所、风正所等所队警力赶赴现场快速处置。赶到现场后,发现施工方刚刚打好的二十多个围墙水泥底座遭到他人的破坏,严重影响了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在现场,民警将两名带头参与故意损毁财物的弓某光(男,48岁,鸡泽镇人)、弓某桦(男,54岁,鸡泽镇人)口头传唤至城区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现两名违法嫌疑人弓某光、弓某桦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确保该项目施工的顺利,根据公安局指示,县公安局城区所、巡特警大队、城关所、吴官营所、风正所等单位协助鸡泽镇政府维持现场秩序,当日11时许,鸡泽镇台头村村民江某珊(女,33岁,鸡泽镇人)到施工现场阻拦施工,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劝离江某珊的过程中,江某珊用嘴咬、脚踢等方式对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后现场民警将江某珊口头传唤至吴官营派出所,经调查取证,现该江某珊因殴打他人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