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涉恶案件
金某杰等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程学峰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我受鸡泽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学峰在公诉席上庄严地宣读着一起涉恶案件起诉书。
程学峰检察长在公诉席上宣读起诉书
9月20日,被告人金某杰等五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在鸡泽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程学峰检察长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并对被告人、辩护人意见进行答辩
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涉恶性质刑事犯罪案件高度重视。庭审前,程学峰检察长和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仔细剖析案件细节和证据,核实犯罪事实,撰写法律文书,为出庭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程学峰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围绕该涉恶犯罪团伙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等详细讯问了被告人,向法庭宣读和出示相关证据,并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了答辩。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用事实和证据一一阐明了被告人所犯罪行,并结合庭审以案释法、以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程学峰检察长支持公诉的金某杰等人涉恶案件开庭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通过领导带头办案,达到了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的效果,体现了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斗争精神及张军检察长关于各级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的要求,树立了检察机关捍卫宪法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鸡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等工作中取得了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