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回到妈妈的怀抱
案情介绍
王某某与胡某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后夫妻双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鸡泽县人民法院,鸡泽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与胡某某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儿子由父亲胡某某抚养,婚生女儿由母亲王某某抚养,判决生效后,胡某某拒绝将女儿交由王某某抚养,王某某就女儿的抚养权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主要症结是爷爷、奶奶与孙女儿“隔辈亲”感情难以割舍,不愿交付孩子。考虑到父母离异本就给孩子造成一定伤害,强制执行无疑会给孩子造成进一步心灵创伤,甚至引发双方家庭冲突。执行法官在法、理、情之间再三斟酌,没有贸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而是不辞辛苦到被执行人(女儿爸爸)家给胡某和两位老人做思想工作,一次不行两次,早上不行晚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知以法。同时为打消爷爷奶奶交付后再也看不到孩子的顾虑,执行干警回头做孩子母亲思想工作,申请人同意,只要爷爷奶奶想看孩子,随时配合。至此, 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女儿回到了妈妈的怀抱。
典型意义
在婚姻生活中,走到一起是缘分,缘尽之后,请记住曾经的美好,放下心中的怨怼,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原生家庭,请尽可能的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父爱、母爱,使孩子身心得以健康成长。法律无情,法官有情,鸡泽法院执行干警们的柔性执法使该案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来源:精彩鸡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