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公安局鸡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
通 告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切实净化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助力我县“文化之城”建设,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未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照或证照过期失效,擅自从事文化生产经营活动的“黑网吧、黑歌厅、黑演出、黑印刷、黑书店”等机构;
二、重点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出规定时间经营、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落实入场登记制度和现场巡查制度,利用网吧经营场所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等违法活动的行为;
三、重点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提供不健康影音内容或盗版侵权违法行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出规定时间经营等行为;
四、重点打击各类演出活动含有淫秽、色情、暴力以及岐视残障、流浪人员等禁止内容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非法演出活动;
五、重点打击印刷企业(含图文广告设计机构、打字复印机构、企事业单位内部文印机构、未经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严格执行五项承印制度、无印刷台帐、承印未经审批的医疗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广告图册等各类违规印刷行为;
六、重点打击图书经销商运输、存放、销售盗版和侵权书刊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进销货台帐制度和违规向中小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书刊和资料的行为;
七、重点整治文化经营场所安全事故隐患。对不制定、不完善、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消防安全不达标的进行重点整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上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到鸡泽县文广新局(或鸡泽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主动说明情况,限期改正。没有主动说明情况,被行政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或者被举报查实的,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以及防碍执行公务、公然侮辱或威胁执法人员的,将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 7556600(鸡泽县文广新局)
4511111(鸡泽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鸡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鸡 泽 县 公 安 局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