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因见义勇为而奔流不息。近年来,我县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近日,鸡泽县人民政府对今年以来涌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王瑞生、李伏芳、李增亮予以表彰奖励,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12月13日,县综治办分别为王瑞生(右二)、李伏芳(左二)、李增亮(右四)颁发《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荣誉证书以及奖金10000元。
人保财险鸡泽支公司经理李守芳(右二) 为王瑞生、李伏芳、李增亮各颁发见义勇为救助奖金5000元。
“行正义之举,扬和善之美”,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见义勇为意识,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