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鸡泽、和谐鸡泽”建设,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鸡泽县法院执行局将陆续在微信公众号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凡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院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01
高伟
执行案号:(2016)冀0431执25号
被执行人:高 伟
证件号码:13043119870710****执行法院:鸡泽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5)鸡民初字第264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高伟返还原告不当得利10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02
王令沙
执行案号:(2016)冀0431执51号
被执行人:王令沙证件号码:13043119870317****执行法院:鸡泽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5)鸡民初字第48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王令沙偿还赔偿金12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03
田向阳
执行案号:(2016)冀0431执51号
被执行人:田向阳
证件号码:13043119921101****执行法院:鸡泽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5)鸡民初字第48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田向阳偿还赔偿金120000元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04
张帅
执行案号:(2016)冀0431执51号
被执行人:张 帅
证件号码:13043119881024****执行法院: 鸡泽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3)鸡民初字第1001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张帅返还原告婚前个人财产。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05
王帅
执行案号:(2013)鸡执字第428号
被执行人:王 帅
证件号码:13043119921101****执行法院:鸡泽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5)鸡民初字第48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王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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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发现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或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情形的,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热线0310---751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