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善除恶,秉公执法
事情经过:
魏僧寨镇西村原村委会主任马立民,在2013年12月26日原国营煤场和石油公司南侧,及魏中路路西门市房•于正旺房地产幵发有限公司策水长王文明签订了买卖协议,原来的西村生产路一条,包括门市房两间(有协议),门市房和生产路用途是小区的东大门和进小区的主路, 共 计50万元 ,其中一间包括生产路,马立民是从西村村民赵增福和赵官波手中买的,二人卖给马立民的门面房地皮和生产路是强行占用村集体的耕地(与马利民有买卖协议)
在2015年国营煤场和石油公司以改建成安宁庭院住宅小区,在2018年10月份小区道路维修时,(马立民以病故)二被告趁机说此道路地点是他们的,道路宽6米长100米,大吵大闹,强行向物业管理处索要二套房屋,物业管理处不给,二被告就阻止不让修路,并在大门口设置障碍物,堵住了小区唯一的东大门不让行人和车辆通行,强行阻止施工机械,给业主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
二被告的行为属于村霸、地头蛇行为,属于黑恶势力的强拿硬要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三)事项规定,二被告的行为己构成刑事犯罪,应立案追诉。
(大馆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