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包括: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包括利用互联网和其它软件工具从事非法客运服务的车辆,套用合法出租车号牌或违造假牌从事客运经营,私自安装顶灯、计价器、待租标志等营运设施的车辆,以及出租汽车无从业资格证营运、跨区域异地驻点运营等。同时,对涉嫌组织非法营运的幕后人员,或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将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集中整治期间,两部门将整合全部执法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并利用科技监控设备近距离取证、公安天网系统远程监控、现场随机检查调查、群众提供举报证据信息等综合手段,对汽车客运站、医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各类非法营运“黑车”和异地经营出租车,进行打击治理和规范整治。
截止目前,两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查扣“黑”出租和非法营运车辆7车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