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6日7时48分,广平县公安局接到被害人王某某报警,其停放在广平县东湖小区的电动自行车电瓶被盗,同时被盗的还有广安小区内其他多名住户的电瓶。由于犯罪嫌疑人集中作案数起,群众财物损失数额大,社会影响恶劣,广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杰立即指示:要限期破案,追赃挽损,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春涛带领民警对现场展开勘察,通过走访、询问多名受害者,并调取小区内监控视频,锁定四名犯罪嫌疑人,及他们驾驶一辆白色中华牌轿车.
2016年11月16日02时,该犯罪团伙再一次驾驶作案车辆出现在视野,并盗窃小区内的电瓶20余组及两辆电动三轮车。办案民警在掌握犯罪嫌疑人藏匿点位置后,于11月17日中午12时,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会同巡特警队员在犯罪嫌疑人藏匿处将四名犯罪嫌疑人一并抓获。
至此广平县广安小区、东湖小区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电动车案顺利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