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峰峰矿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I级响应机制的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2日零时起,峰峰矿区全域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停运,禁止外地出租车、网约车进入。
2.自2020年2月2日零时起,对其它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交通管控,在城区外围设置疫情检测点(成峰路新坡卡口、魏峰路固义卡口、邢峰路黄沙卡口、邢峰路和村卡口),限制进入峰峰矿区域内。
3.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部分农贸市场经批准正常营业外,其他商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一律延期开市,具体开市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销售,关闭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
4.对博展馆、图书馆、KTV、网吧、影院、景区、公园、洗浴等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宾馆、餐饮、培训、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实行暂时关闭。停办各类元宵民俗活动,取消各类商业促销活动。一经发现未落实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负责人法律责任。
5.加强城镇小区封闭式管理,分包社区的部门结合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出入人员体温检测,非本小区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引导居民“不外出、不聚集”,切实加强居家防护。
6.加强乡镇农村出入管控,由属地乡镇和村(社区)组织精干力量,发动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昼夜设卡值守,加强出入人员体温检测,非本村(社区)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引导村民“不外出、不聚集”,切实加强居家防护。
7.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按教育部门通知执行。
8.除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和民生保障用品的相关企业外,区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复工;对节前接受订单的外贸企业,在做好员工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复工。在公告发布前已开工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9.倡导群众通过线上、手机APP、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等政务服务类业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确需现场办理业务,请提前电话预约,并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10.从即日起,暂时关闭峰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公司、热电公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华能邯郸供热有限公司5家企业的对外收费大厅,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如用户需缴费、维修、咨询可拨打各单位报修热线电话,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请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第一时间通知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居民。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群防群治、众志成城,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附件:咨询电话名单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在全面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民传〔2020〕6号)和《关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措施
(一)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受老年人新入住;暂停来访咨询业务接待、不必要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机构供应。
(二)坚决阻断养老机构内外人员接触。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构内居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工作人员食宿,确实做到全封闭。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要进行体温检测,出现疑似状况的,应及时隔离并报告。
(三)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必须品,消毒处理后负责转交本人。
(四)减少以养老机构为地址的快递,快递、送药人员禁止进入;订购物品安排专人接收,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解除封闭管理日期视情况另行通知。
二、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活动
(一)暂停祭祀接待业务。区殡仪馆暂停周年祭祀、集中祭祀等祭祀接待业务,家属已到达现场的,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请主动取消。
(二)暂停遗体告别业务。自即日起,我区殡仪馆不再接受新的遗体告别预约登记,对已预约登记的,请主动取消;守灵业务将严格控制参加人员数量,仅限于直系亲属参加,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区殡仪馆其他业务正常进行。
三、加强其他民政服务机构防控管理
婚姻登记服务要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鼓励“新人”错峰办理结婚手续,急于办理登记的居民要佩戴口罩办理业务,全面做好个人防护;福利彩票发行场所要全面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不戴口罩、发热人员不准进入;全区社会组织要立即停止办理各类年会、团拜、展览、交流及大型会议等公众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举办赴外地集体活动,特别是到有疫情的地方开展参观交流和现场捐助活动。
四、规范操作红白事
(一)红白事操作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办红事的群众,主动推迟到防控工作结束以后;确实不能推迟的事主,参加人员严禁超过30人。疫情防控期间,办白事的群众,参加人员严禁超过50人;凡参加红白事的群众,必须戴防护口罩测量体温,严禁发烧人员参加。
(二)实行报备制度。红事的事前三天报备,白事及时报备。农村红白事的事主报备到辖区村委会,村委会报备到辖区乡政府;社区、小区红白事的事主通过社区报备到乡镇、街道;单位干部、职工红白事的事主报备到本单位;企业职工红白事的事主报备到本企业。各乡镇、各单位和企业及时报备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各乡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范围群众红白事的排查,监督按照要求操办红白事。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各单位是否执行红白事操作规定情况。
(四)处理到位。对不按规定报备和操办红白事的事主一律取缔操办事宜,是党员干部的给予党政纪处理,造成社会危害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辖区范围内出现瞒报、违规操办红白事的,一律追究辖区主要领导责任。辖区内瞒报、违规操办红白事每增加一例,处理增加一个档次。
特此通告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