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形势严峻,警力资源有限
请在家防疫的居民朋友注意了
别在大“疫”当前的紧要关头
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
给防疫前线的警察蜀黍“添乱”了
再次声明:峰峰矿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者公安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处。
邯郸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以来,矿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通过集中清查、巡逻防控、联合执法、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全区禁燃禁放形势总体向好,但仍有个别“害群之马”,置法律法规若惘闻,置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在疫情爆发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公共卫生环境。
1月22日,新坡镇姚三村村民姚某因在自家门市非法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被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月25日,太安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峰峰镇上官一村村民王某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月28日晚,新坡镇前朴子村村民张某违规在村口燃放烟花爆竹,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月28日晚,新坡镇前朴子村村民张某某在村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峰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