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精心组织部署,常态化开展网格化巡逻,以“零容忍”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11月25日23时许,巡警二中队民警在例行巡查至峰峰矿区临水村西口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经询问,该男子语无伦次、支支吾吾。在民警再三询问下,男子称其名为赵某斌(磁县人,20岁),刚在临水村一房屋内和一名女子进行了卖淫嫖娼交易。民警在赵某斌的指领下,找到了卖淫女子王某菊(陕西人,39岁)。
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单位。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斌到临水镇王某菊的足疗店内,二人以口头形式达成卖淫嫖娼协定。随后王某菊带领赵某斌到其租住的房屋内,在赵某斌使用微信支付完嫖资后,二人进行了卖淫嫖娼交易。
11月26日,违法行为人王某菊、赵某斌因卖淫、嫖娼行为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足疗店被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