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无视法律权威,妨害人民法院正常活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尊严。科学、及时、有效地惩处这种犯罪,是司法系统特别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好“执行难”的重要途径。
在审理付某平诉王某为买卖合同一案中,峰峰法院判决王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付某平支付货款233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义务,付某平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督促王某履行,但王某拒不履行。
虽然通过多方查控,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执行法官通过公安机关调查了解到,王某于2015年与人发生纠纷被打伤,对方支付给他27万元赔偿款。据此,法官推测王某可能不属于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随即前往被执行人王某住所,试图劝说其主动履行。不料王某面对来访法官气焰嚣张,明确表示“没钱!就是不还!”在法官向其表明已查到其有27万元赔偿款的事实之后,王某口出狂言:“我有钱,我就是不给他,你能把我怎么样?”其妻更是对法官极尽辱骂之词。
面对二人嚣张跋扈的态度,执行法官果断对王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拘留期间,王某仍态度强硬不悔改,摆出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态度。执行法官认为王某属于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情形,涉嫌构成拒执罪,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并将其拒执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案卷后,决定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
近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将在外躲避执行的王某抓获并拘留。此时他再也没有以往的嚣张气焰,乖乖将所欠付某平本金及迟延期间债务利息一次性还清。目前该案尚在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今年以来,峰峰法院依法采取罚款
拘留、限制消费、征信系统记录
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强制措施
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嚣张的气焰
不仅树立了法律的公信力
也为解决执行难工作撑起了腰杆
基本达到了惩处一个、震慑一批
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编辑:穆慧莹
■供稿:区法院
来源:微观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