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下午18:05,在峰峰矿区滏阳路中心岗西北角人行便道上由群众发现一名独自行走的小孩。热心的群众及时找到在中心岗执勤的交警赵永正、柴浩杰和舒州。交警们到前通过哄问独自行走的儿童后,了解到孩子是与家人走散。交警迅速向指挥中心报告和带班翁楠报告。民警翁楠接到消息后迅速地赶到现场并对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之后,从路过的群众口中得知中心岗北侧新世纪方向有人在寻找走散儿童。民警翁楠将孩子抱起和中心岗执勤的交警一同前去询问情况。走至冀南商城东门口时有一妇女跑来,称是孩子的邻居。随后,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姑姑相继而至。民警对他们的身份进行了仔细的核对确认,并且留下了相关的身份证件、驾驶证等影像资料信息,以确保孩子的安全。民警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讯问后得知,是孩子的家人带孩子到市区逛街,期间停车买东西时误将孩子落于车中,孩子打开车门寻找家人而走散。
最后,民警对其看护人进行了教育问责。孩子的家人们表示会牢记此次教训,以此为戒,并对热心的群众和交警们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