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18时50分许刑警一中队民警通过技术跟踪在邯郸市复兴区将犯罪嫌疑人聂某盈(男,34岁,复兴区人)抓获。其对于2015年8月15日伙同他人以租赁的别克轿车和制作的假机动车登记证书作抵押骗取申某现金736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11月4日1时许新市区派出所在巡逻中查获携带两块电动车电瓶的可疑男子张某勇(35岁,衡水市人)。经盘查深挖,其供述了于当日凌晨0时许在矿区新市区信用社家属院内盗窃电动车电瓶两块,并曾于7月份在新市区机厂家属院盗窃电动车电瓶一块的违法事实。
11月4日12时许刑警一中队民警在邯郸市复兴区一小区内将涉嫌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崔某(男,35岁,邯山区人)抓获。10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崔某窜至矿区新市区一网吧内,趁他人上网熟睡之机,盗窃三星手机、苹果5S手机各一部,总价值4500余元。犯罪嫌疑人崔某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1月5日15时50分许刑警一中队民警将潜逃回家中的犯罪嫌疑人白某强(男,23岁,磁县人)在其家中抓获。8月26日16时许,在矿区阳光三联电器商场门前卸货的一小型货车放在副驾驶位置的斜挎包(内有现金4000余元)被盗。犯罪嫌疑人白某强对在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山作案后逃离时替其保管盗取的挎包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聂某盈、崔某、白某强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违法人员张某勇被行政拘留,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