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我们说得多啦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有些人被查了一次又一次
殊不知后果严重!
8月1日12时45分许
肥乡区荣兰线与正义街口
执勤民警发现李某驾驶
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
立即拦下并进行呼气测试
经测试结果为38.5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网上查询核实
发现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属无证驾驶
据了解该驾驶人李某,54岁
肥乡区天台山镇大康堡村人
2011年11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部门处罚过
区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
对李某无证驾驶、二次酒驾、
驾驶无牌机动车一并处罚
接到处罚决定书时,李某后悔莫及
8月12日
肥乡区李某因涉嫌无证驾驶、二次酒驾
被依法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微观肥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