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
我这2000元才能及时要回来。”
8月5日上午,
郭某某来到肥乡区人社局--
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拿到了被拖欠了半年多的工资。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
郭某某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2018年9月,郭某某到邯郸市肥乡区某饭店工作。期间,该饭店老板经常让郭某某在非工作时间无偿加班,因此郭某某于2018年11月申请辞职,并向其要求支付尚未结算的2000元工资,该饭店老板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未结工资。
2019年6月,郭某某来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申请仲裁,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本着“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通过各方调查取证并开庭审理了此案,最后裁决结果为该饭店应该将拖欠的2000元工资支付给郭某某。
庭审结束后,该饭店老板将拖欠的2000元工资足额支付给了郭某某。该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劳动争议仲裁快立、快调、快结和便捷、高效、及时的工作原则,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如果您也有类似需要求助的情况,
请联系
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8658015
(微观肥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