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元宵节期间全区范围内
禁止燃烧木柴等杂物的通知
自秋冬季以来,特别是春节以来,肥乡区空气质量趋于恶化,较2018年同期有持续不降反升趋势。目前,我区仍处于大气污染应急Ⅱ级响应期间。为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根据《邯郸市肥乡区2019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管控实施方案》(肥气领办〔2019〕4号)及禁烧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元宵节期间(2月19日-20日),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燃烧木柴、棉花秸秆等杂物(俗称“烤百病”、“烤杂病”、“烤火”等)。
二、区直各部门及乡镇、村要按照禁烧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管辖范围提前做好禁燃工作安排,加强督导巡查,严防出现燃烧现象。并通过多种形式不间断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群众过一个健康、洁净的元宵佳节。
三、区大气办在禁燃期间将进行不间断、全天候的督导检查,凡发现燃烧木柴、棉花秸秆等杂物的,对该乡镇、村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并按照有关禁烧规定,对乡镇、村及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邯郸市肥乡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