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14时30分许,邯郸市交警支队肥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与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在肥乡区辛安镇幸福大道大货车治理点正常执勤时,一名中年男子驾驶摩托车来到执勤点。该男子满身酒气,对着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破口大骂,在遭到执法人员口头警告时,不仅没有收敛,反而上到警务执勤车上谩骂、殴打民警,并将执勤车上一台电脑、一台警务通和一部手机损坏。后该男子被赶来的辛安镇派出所民警现场控制。
经询问,该男子姓栗,邯郸市丛台区姚寨乡人,曾从事货运物流工作。事发当日中午,栗某和朋友饮酒后,想起自己曾在肥乡区辛安镇大货车治理点因违规被处罚的经历,感到不忿,因此驾驶摩托车前来“讨说法”。
经法医鉴定,现场遭受殴打的一名执勤民警、一名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伤情为轻微伤。嫌犯栗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