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十九大胜利召开,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城乡群众合法权益,加快建设生态新区、富裕新区、美丽新区提供坚强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政法各机关要坚决对以下黑恶势力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严厉打击。
1、各乡村、边沿结合部和农村、学校、厂企单位周边的村霸、路霸、市霸、建筑霸等地痞和宗族恶势力。
2、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开设赌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
3、扰乱、破坏基层政权,恐吓、威胁、辱骂、殴打基层乡村干部的宗族恶势力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
4、扰乱破坏项目建设,阻挠企业、项目占地施工,盗抢企业、项目生产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
5、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权欺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资金的职务犯罪行为。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行为。
7、聚众上访、串联上访、围堵机关大门、扰乱社会秩序,涉嫌违法的。
8、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对以上八种行为,公安机关坚持“有案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用足法律手段,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打黑除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10月20日,为集中攻坚阶段。对以身试法、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依法严惩不贷,彻底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此次专项行动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上述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宽处理。
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和犯罪行为,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动员全社会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弘扬正气,维护稳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黑恶痞霸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举报,配合查处。
举报电话:110、0310-8560110
除电话举报外,也可以通过信件或直接到各级政法机关、公安派出所、刑警中队举报,政法机关和基层所队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重大线索的有功人员,依法按规定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