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伤人,怎么办?
由肥乡一精神病人打死打伤3人说起
■河北农民记者 李月锋
近年来,邯郸市肥乡县旧店乡某村多次发生同一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4月2日,该精神病患者用砖头砸伤一个9岁女童,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送到乡卫生院进行强制医疗。
现场
家门口,9岁女童被砸昏
4月2日下午1时40分许,清明放假在家的小学三年级学生、9岁女童丽丽(化名)从村中小卖部买了一包方便面,边吃边往家走。在胡同口,遇见忽然发病的精神病人姚某,他用砖头砸到丽丽头上……
经过9天的抢救,丽丽一直没有苏醒,至今仍躺在邯郸市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由于没有现场目击者,人们无法还原那天的打人场面,也无法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该村支书姚振山说,听说姚某犯病打伤了丽丽,他一边报警,一边往现场赶。热心的村民都来了,丽丽伤情严重已不省人事,村民马上送她到医院抢救。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当时,发疯的姚某站在房顶上,拿着砖头嚎叫着,人们无法靠近。后来,警察用绳圈套住他,把姚某从房上拉了下来,捆住手脚送到了医院。
丽丽的爷爷受访时告诉记者,得知此事后,他找了一辆小轿车直奔肥乡县医院;县医院说治不了,又转到了邯郸。“如今,已在重症监护室待了八九天了,还没醒不过来……”
据了解,姚某家、丽丽家同住一条胡同,现场在胡同口,是两家人的必经之路。
回放
此前,先后打死两位老人
姚某精神病发作后打人并非仅此一例,几年前,先后打死村内两位老人。
关于姚某犯病的缘由,村民中有这样一个说法。姚某家共6口人,其中有3个姐妹,只有他一个男孩。姚某小时候聪明又健壮,是一个好小伙儿。而姚某的父母残疾、多病,家庭经济十分拮据。他20岁出头外出打工时,认识了一个女孩,不知何因女孩与其分手了,姚某从此精神失常。
2008年的一天夜里,姚某病情发作,他拿着斧头在街上游荡,砍死村内一个独居老汉。警方将其刑事拘留后,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姚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最终,“姚某又被放了回来”。
因家庭困难,姚家无法支付医院高昂的治疗费,只好回家定期服药。2010年一天上午,姚某病情发作,来到一位邻居家,用砖头将在院内纳凉的老太太砸死。
姚某连伤两命,贫困的姚家砸锅卖铁,才给了几千元赔偿,便不了了之了。
现状
一个精神病人闹得全村不宁
姚某生活的村庄居住着250多户村民,是肥乡县一个中等村庄。姚某的存在就像乌云笼罩在村庄上空,压得村民喘不上来气。村民李某对记者说:“大白天,进门锁大门,出门锁大门,没人敢敞着门;要是想去谁家串门,就得打电话或者先在门外喊话,要是辨不出声音来,没人敢开门。”
一位村民说,姚某精神病一发作,就不认识人了,见谁就打谁,“在家发病时,多次打他的爹娘,邻居们没人敢上前拦。”
村支书姚振山说:“他杀了人,监狱里不收;让他住医院治疗吧,家里掏不起钱,弄得全村不安生。”有的村民告诉记者,村里有这样一个精神病人,小商小贩不敢来卖东西,生怕姚某出来打人。
目前,在旧店乡政府支持下,姚某已被村委会送到医疗机构强制治疗。
当前,因社会管理缺位,农村精神病人管理不是一个村庄、一个农户的个案,而是影响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律师点评
当前,农村精神病人管理缺失已经不是一个村庄、一个农户的个案,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河北维民权律师事务所马文明律师表示,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案例中的姚某明显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且经过了法定鉴定程序,不负刑事责任;但因为其家庭条件不具备看管和医疗条件,已经符合“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的法定条件;也就是说,鉴于姚某严重的精神疾病程度,从2008年至今杀死杀伤3人以及家庭条件不具备看管和医疗的人力、财力条件,应由当地政府进行强制医疗,费用由政府支付。
马律师认为,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精神卫生卫生法》,对于姚某这种情况,该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危险的精神病人应当实施住院治疗;同时,第六十一、六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从国家、省级到县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而第六十八条三个条款分别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责任、最低生活保障等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姚某的治疗情况是有法可依的,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切实履行起法定职责。同时,关于本案中的受害人救助问题,早在2009年3月9日,中央政法委等8个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10号)要求,在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以彰显党和政府的关怀,又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提供了积极和切实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