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10时许,龙王庙派出所民警对一辆小轿车例行盘查时,发现司机行迹可疑,经查在其挎包内内发现两张面值100元疑似假币的人民币,同时在其车内发现电棍一把。民警遂将其传唤至龙王庙派出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对其持有假币,并在网上购买电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违法行为人刘路所持有的两张人民币为假币。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假币及电棍被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办案民警讲:刘某明知是假人民币而持有,因其持有的假人民币不足4000元,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所以警方根据刘某的违法情节,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小面额人民币的防伪特征与大额人民币基本相同,假币要么伪造固定人像,立体感较差;要么伪造的安全线与纸张结合较差,极易抽出,或用深色油墨印刷一个线条来伪造全埋式安全线;要么图案颜色不正、缺乏层次、明暗过渡不自然等。只要群众提高警惕,细心识别,不难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