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田某在担任大名县西付集乡某村支书期间,于2014年将本村129亩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获得承包费100万元由其个人保管。2014年至2016年期间,田某以给村干部发放工资等方式为由,将其保管的村集体所有承包费中的13万余元占为已有。
田某于2014年12月将村集体所有承包费中的28万余元,以其个人名义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至今未还。案发后,该田被上网追逃,经侦大队民警多次进入该村调查,并深入田某家中,向其家属讲明政策,动员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劝其主动投案自首。10月10日,在强大的政策和亲情感召下,犯罪嫌疑人田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大名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讯问,该田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