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车在充电时自燃烧毁,并烧毁车棚内部分生活用品中,商家认为是偶发性事故和生产厂家的责任拒绝赔偿。近日,大名县消协经过调查,厘清了赔偿责任,最终厂家愿意赔偿新裸车一辆。
大名县北峰乡刘庄村孔女士,2016年4月10日花了26800元在北峰乡某电动车门市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在正常使用几天后19日晚,她把电动汽车停在车棚内充电,22时许电动汽车突然起火,一会儿整个车烧着了,虽然在左右邻居的帮助下将大火扑灭,但最后电动汽车只留下了一个空车架,同时烧毁了部分家用生活用品。
事故发生后,孔女士认为电动汽车整体存在质量问题,才用几天就出现自燃,心中十分气愤,找到商家讨要说法。经销商认为电动车生产厂家证照齐全,自燃事故是偶发性事故,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也是生产厂家的责任,不愿意承担责任。
大名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和电动汽车厂方人员到自燃现场查看,由于当时孔女士着火当晚只顾救火,未能及时报火警,第二天消防大队到达现场后,现场破坏严重,错过了最佳事故责任认定时间和物证。消协仍然结合相关证人描述和消防大队的说明,向当事人宣传了《产品质量法》、《民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并表示责任应该由厂家和商家来承担,消费者承担部分责任。经过调解,最终厂家愿意为孔女士赔偿新裸车(不带电瓶,价值20500元)一辆。孔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于近日为大名消协送“为民维权、秉公执法”锦旗一面。
消费警示:购买电动汽车时要看清产品合格证、产品标准、厂名厂址等产品标志以及安全警示是否齐全;有无产品安全质量认证标志;构造是否合理。另外,购买时还要向商家索要发票、信誉卡等购物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和消费纠纷时应到消协或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