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面加强城区住宅小区出行管控工作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大住宅小区出行管控力度,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小区出入管理和排查的通知》(邯防领办〔2020〕4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2020年2月2日实行小区居民出行管控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要求:
一、外小区人员、机动车辆、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本居民小区。
二、居民小区楼栋一楼临街门市要关闭通向小区内的通道。
三、每个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设置防控检查点。
四、本小区居民进出小区时测量体温并保留记录,之后四个小时内进出不再重复测量。
五、每户家庭每两天可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需要,或在商超、药房、环卫等岗位工作需要外,不得外出。
六、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七、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相悖的,以本通告为准。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磁力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