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辖区内又一起涉恶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起涉恶案件的被告人严某某系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过的一起涉恶案件的同案犯。被告人严振某(已判)、严晨某(已判)、严某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车辆故意与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并对多名货车司机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在当地影响较大,群众反响恶劣。由于阅卷、查证等庭前工作已详细掌握,且被告人严某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8年11月26日到邯郸市公安局冀南新区分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庭审顺利且当庭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