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涉范围: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至迎宾路、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北至平安路所围合的范围。
二、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禁止在殡葬服务场所内及周边燃放烟花炮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邯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由民政、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据职责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和处罚。
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