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吴从江出席大会并讲话,县领导亢存生、郝红燕、董贵星、刘俊波、吴耀锋、叶林涛等四大班子领导,公、检、法三长,磁县经济开发区县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吴从江指出,要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推进煤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煤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交给磁县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实施“冬病夏治”、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契机,也是惠民利民的大好事,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细化分解工作推进方案,全面加快清洁取暖工程进度,让群众切实享受到煤改带来的政策红利,为全县大气环境持续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吴从江强调,要明确重点,细化措施,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煤改工作攻坚战。要全面宣传动员,统一政策口径,党员干部带头,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要严格时间进度要求,加快前期工作,多组织施工人员,保障气源电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打一场百日攻坚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理念,确保施工安全、运行安全、使用安全;要坚持源头管控,全面取缔散煤销售,严查企业用煤,确保散煤真正清零。
吴从江强调,要加强组织,强化督导,为圆满完成煤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要压实乡镇主体责任、部门主管责任、村“两委”推动责任。要强化督查考核,明确时序进度,强化激励问责。要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吴从江最后强调,煤改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基础,关系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和交账工程。各级党员干部要担当实干,履职尽责,扛旗争先,坚决打赢这场煤改工作攻坚战役。
相 关 政 策
磁县散煤清零区“煤改电”“煤改气”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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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划分及工作目标
(一)区域划分
1.“散煤清零区”范围
磁州镇、讲武城镇、路村营乡、时村营乡4个乡镇共134个村(包括禁煤区38个村<社区>)。
2.“煤改电”范围
磁州镇5个村:侯一、侯二、侯三、徐一、徐二;时村营乡2个村:下七垣、武吉。
3.“煤改气”范围
散煤清零区4个乡镇89个村实现“煤改气”取暖,具体为:
磁州镇29个村分别为:兴仁、磨里、魏庄、三里屯、南王庄、陈家沟、西来村、白庄、李庄、响水亮、永旺、南磨、西一、西二、东一、东二、湾漳营、前湾漳、后湾漳、湾子、张扬庄、尹家桥、东槐树、槐树屯、西槐树、龙王庙、东窑头、西窑头、大盆沟;
讲武城镇26个村分别为:前港、后港、八里冢、刘庄、曹庄、滏阳营、申庄、李庄、东陈、西陈、十里铺、东高录、中高录、西高录、小寨、大冢营、双庙、东小屋、朝冠、南营、讲武城、高庄、南白道、北白道、王家店、孟庄;
路村营乡20个村分别为:东武仕、张家店、于家店、肖庄、合山、下庄、北郭、东田井、西田井、九龙口、上庄、圣水洼、下庄店、常凝、押涧、南郭、路村营、泥河、徐家、路村店;
时村营乡14个村分别为:时村营、陈庄、西曹庄、西小屋、牛尾岗、小盆沟、撒谷、小屯洼、西李庄、上七垣、庆和峪、田庄、上陈、白庄。
(二)工作目标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散煤清零区范围内的134个村(社区)43704户“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其中“煤改电”7132户、“煤改气”3657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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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方式
煤改工作要充分考量电力保障和气源保障基础上,统筹推进“煤改电”和“煤改气”。
(一)“煤改电”:按照政府主导、群众选择的方式,根据现有的碳晶板、石墨烯、蓄热式电暖器、变频电磁电锅炉、空气源热泵、远红外多功能家居式采暖器(炉)等采暖方式,提供“煤改电”套餐供用户选择。县发改局根据用户选择采暖设备类型,通过招标采购方式选定采暖设备供应商。
(二)“煤改气”:散煤清零区内所有居民炊事用煤通过天然气或液化气替代。“煤改气”区域内冬季采暖采用燃气壁挂炉供暖,由县政府授权县住建局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实施“煤改气”的燃气企业,县住建局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燃气壁挂炉供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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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一)“煤改电”。补贴标准参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77号)文件执行。对农村地区实施“煤改电”,按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其中:省级承担3700元,市、县两级各承担185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
(二)“煤改气”。补贴标准参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77号)文件执行。对实施“煤改气”的燃煤用户安装燃气壁挂炉给予每户补贴2700元,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余由用户承担;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县政府承担;燃气管网初装费执行特殊优惠价每户2600元,由用户承担;对“煤改气”采暖用户取暖季用气采取每立方米补贴1元(扣除生活用气40立方米),最多补助1200元的价格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补贴500元,县级补贴700元。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参照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气2.4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如遇政府价格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三)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
对于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所承担的初装费、设备购置费由政府按相关政策予以保障。
(四)“煤改电”与“煤改气”交叉用户
在本方案出台前,“煤改电”区域内已自行改气采暖的用户,只享受用气价补贴,不享受采暖设备补贴;“煤改气”区域内已自行改电取暖的用户,只享受电价补贴,不享受采暖设备补贴。
(五)其他政策
1.“煤改电”用户可通过申请,选择取暖季用电执行峰谷电价。
2.“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取暖季用电量、用气量不执行阶梯电价、阶梯气价。
3.凡列入本方案的村(社区)、居民,超过规定期限实施的,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4.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不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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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补贴
(一)取暖设备补贴
1.县发改局负责电采暖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天然气采暖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中标企业要在本县银行开设账户,“煤改电”“煤改气”用户持本人身份证到企业开户银行向企业账户缴款,缴款额为产品中标价与财政补贴的差价,也可由村委会代收后交至指定银行账户。
2.中标企业在乡镇、包村干部和所辖村(居)委会的帮助下,把电采暖设备、燃气壁挂炉安装到户,其中电采暖设备中标企业负责完成电表以下居民家中电采暖设备配套线路改造,安装完毕后,由包村部门结合镇、村、户进行验收确认,报县“双代办”备案。
(二)取暖季电、气价格补贴
取暖季是指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取暖季结束后一个月内,“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凭供电部门、燃气企业出具的取暖季用电、用气结算票据凭证申请电价、气价补贴,村委会汇总后上报乡镇;乡镇政府依据煤改用户台账,对申请电价、气价补贴的“煤改电”“煤改气”用户进行审核汇总后,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待上级补贴资金到位,县财政局经县政府批准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煤改电”“煤改气”用户。
■ 编辑:刘佳琪 ■ 校对:张 敏
■ 初审:李伟如 ■ 终审:范云标
来源:磁力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