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磁县公安局按照《磁县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工作要求,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结合磁县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电台、街道张贴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在县城城区发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磁县公安局组织专项巡查队24小时在县城城区巡查。
根据结婚、开业、乔迁等出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警力逐一走访相告,截至目前,依法查处6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名违规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9月15日,吴某某在磁县某服装超市门口以开业为由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9月16日,李某某在磁县磁州镇经营的某门市开张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9月16日,杨某某在磁县某小区搬迁新居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9月25日,张某某在磁县某小区因搬迁新居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9月25日上午11时许,赵某某在磁县某小区因搬迁新居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