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23时,磁县巡警大队接110分警:报警人孙某某(19岁、女、邯郸市邯山区高臾镇甘草营村人)称其支付宝被贾某某盗刷了6600元。接到报警后巡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控制,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讯问。经讯问,贾某某(21岁、男、磁县时村营乡人)供述了,其在借孙某某手机时,发现孙某某的手机信息工商银行卡余额5600元与支付宝绑定,后贾某某通过手机验证码重置孙某某的手机支付宝密码,登录后发现支付宝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卡(现金1000元)绑定共有6600元。后贾某某在与孙某某见面时三次以借手机为由,趁孙某某不注意先后(第一次4000元,第二次2000元,第三次600元)将钱窃取转入其支付宝内,6000元用于还债,600元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巡警提醒,在网络发展新形势下,支付宝、微信钱包等密码切勿长期与手机绑定,借出手机时应将支付宝、微信等绑定银行卡的APP退出,如果手机丢失应及时到营业厅补办手机卡,以防止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