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暑期以来,成安全体警务检查站执勤民警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原则对过往人员、车辆进行认真细致检查,8月3日再次查获管制刀具一把,这是暑期以来第三次查获此类管制物品。
8月3日,下午16时许,漳河店检查站执勤民警对一黑色现代轿车例行检查时在后备箱内发现一把长约30厘米,带有倒齿并有卡扣刀袋锁死刀身的砍刀,执勤人员当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控制。经现场询问了解,未发现其存有不良动机,随即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并告知携带管制刀具属违法行为,同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当即对该把刀具予以没收,并填写收缴记录。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鉴于该驾驶员未有不良动机,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害,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