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08时53分,成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成安县西马堤村南“成安县东方停车场”院内,有两个年青男子站在院内的一栋五层楼建筑顶层上讨薪未果扬言要跳楼,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向当日值班局领导池长春和副局长袁国海汇报警情,并立即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两男子站在楼顶边沿处随时有坠楼危险
讨薪未果 一怒之下跳楼维权
随即副局长袁国海、治安大队长池长春带领治安大队、成安镇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官兵赶到现场,组织力量疏散围观群众,布置安全措施。经了解扬言跳楼的两个男子是河北省保定市人马某某、李某某,两人在成安县东方停车场院内的一建筑工地上从事水电工作,因催要工资未果,两人到建筑工地的五楼上欲以跳楼这种极端的方式表达不满。
两男子在楼顶表达自己的不满
民警、消防官兵疏散群众,布置安全措施
民警劝导 成功脱险
了解情况后袁国海、池长春不顾自身安危从临时楼梯爬到楼顶与两人沟通并对他们进行劝导。当时两男子站在楼顶边沿处情绪非常激动,不让民警靠近,当日气温骤降,楼顶风流急促稍有不慎就有坠楼的危险。为平复两男子情绪民警给他们买来包子和矿泉水,并告知他们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七个小时的交谈,16时许,两男子终于放弃轻生念头,随民警安全回到地面。
副局长袁国海、治安大队长池长春正在对两名跳楼男子进行沟通劝导
跳楼讨薪不可取 过激行为涉嫌违法
由于马某某、李某某以跳楼来索要工资的这种行为相当过激,已经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鉴于情况特殊,两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为初犯,民警给予两人严厉的训诫。
警察蜀黍提醒: 维权应采取合法手段,采用跳楼、封门或者堵路等行为,都属于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依照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罚。当有纠纷发生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采取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