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城区居民刘先生等人前几天交自来水费时,惊讶地发现水价大幅上涨,每吨由原来的1.9元变为2.7元,水厂工作人员称加收了“污水处理费”,而这笔费用以前从未收取过。
据成安县水利局主管水厂工作的副局长倪志勇介绍,根据县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污水处理厂委托水厂代收污水处理费,从今年7月1日起,凡使用自来水的企业和个人均需缴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吨收费标准为0.8元;非居民用水,每吨1元。使用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污水处理费由县环洁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征收。
目前,成安县城区由主要两个水厂负责供水,大约1.2万自来水用户,全年日均用水量在5500吨左右。经粗略计算,全年预计向自来水用户征收160多万元的污水处理费。
物价:每吨0.8元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据了解,与成安县毗邻的临漳县虽然建有污水处理厂,但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为每吨1.2元,水厂未收取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大名县居民自来水价格是每吨2.3元,除1.6元的水费外,其中加收了0.4元的水资源税与0.3元的污水处理费。
为此,成安县一些居民认为在没有征求社会大众意见的情况下,自来水突然涨价,难道不需要进行价格听证吗?
成安县物价局收费管理办公室主任宋永利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当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早在2009年就已由县政府制定,只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征收。当时有没有召开过价格听证会,因为主管领导已经调离,具体情况不清楚。
同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2015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
2016年底前,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污水处理费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由此可见,成安县每吨0.8元的收费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宋永利表示,如果居民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反映强烈,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破例”组织价格听证会。
针对个别网民质疑污水处理厂应付上面检查,设备运行不稳定等问题,记者走进成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采访。
在厂区东侧,团结东干四分支渠分为南北两段水域,需要处理的生活污水由南段流入生化池,处理后的“中水”相对比较洁净,流入北段沟渠后可用于农业灌溉。
道西堡村与污水处理厂仅一路之隔,是污水经过处理后流经的第一村庄。9月20日上午,记者看到团结东干四分支渠水流不算太大,清澈见底,两岸均已硬化、美化。可村民们称这样的水质平时很难见到,一个月前还曾是气味刺鼻的黑色污水。
住在水渠沿岸的一些村民告诉记者,渠沟里的水如同“变色龙”,颜色不断变化,几乎第天一个样,主要还是以黑色为多。特别是到了夏季,几十米远的地方都能闻到一股臭味。
记者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看到,除了严格排水许可制度,监督污水排放企业达标排放外,加强污水处理企业监管,保证出水水质和污泥处置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各地要向社会公开污水处理费收取、使用情况;制定或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要公开污水处理企业成本监审结果等。
畅所欲言:
一些网民指出,为改善水环境,收取污水处理费很有必要,也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倘若污水处理厂无法保证正常工作,任由污水流入排水渠,监管部门又视而不见,收取污水处理费则有违民意之嫌。